1. 在院党政领导下,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校学工委的工作安排,制定本院学期、学年度学生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计划、任务。建立健全本院系有关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行政事务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 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加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管理,促进学风校风建设。
3. 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劳动卫生教育、诚实守信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好本院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负责选拔推荐品学兼优学生到校学生联合会、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和学生生活管理委员会工作,负责本院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5.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要及时对本院违法违纪学生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并做好善后工作。
6. 具体组织实施学生素质测评、资助特困生工作、勤工助学活动等,认真组织本院学生的评奖评优等评审推荐工作和贷学金、助学贷款的审核申报工作。
7. 经常深入学生,调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
8. 做好学生的就业教育,指导和推荐学生就业。
9. 围绕国家提出的"全民健身计划",抓好本院学生的早操及课余文体活动。
10. 负责本院各班班主任的任用、管理和考核,组织实施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的评审推选工作,并负责发放班主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