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13]90号)精神,结合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请各班及时做好本班学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由学生个人填写《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学分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各班汇总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后,交班主任审核、签字;
3.将本班申请表、材料复印件按学号顺序排列,收齐后交到教学科研办公室,同时提交《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
4.以上工作请在5月15日前完成。